3月28日,杨洋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公开杨洋名誉权被侵犯一事案件结果。杨洋名誉案被告已发手写道歉信,诚恳向杨洋道歉,并删除相关内容,同时表示将应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全部捐赠给公益。
全文如下:
2022年3月28日,被告吕**(微博账号“攻卡司”,UID:2395507392)就其发布的数条博文,针对杨洋先生进行侮辱、诽谤,严重侵犯杨洋先生名誉权一事,遵照生效判决书【案号:(2021)京0491民初33692号】在其微博账号“攻卡司”主页置顶位置登载致歉信向杨洋先生公开致歉。
此前,本案经主审法院审理后认定:被告吕**发布的博文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,须于微博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公开致歉并予赔偿。
本案判决生效后,被告吕**已遵照杨洋先生意愿,将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全部捐赠公益,目前上述款项已捐赠至“山村幼儿园计划-阳光专项基金”。
附:吕**公开手写致歉信
被告道歉并捐款
关键词: 杨洋名誉权案胜诉 被告公开致歉 赔偿金捐赠公益 主审法院审理